关于确定省道303线、省道204线公路用地及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公告

2019-09-06 00:00:00 来源:波密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波密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保护路产、路权,充分发挥公路效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波密县辖区省道303线(松宗镇至德那村,共计112.556公里;省道204线(桥至曲那玛村,共计53.854公里,根据国省干线移交方案,其养管事权已2019年3月22日由波密县交通运输局移交至林芝公路分局扎木机械化养护队。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四条、《西藏自治区公路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确定省道303线、省道204线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范围为公路用地

三、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划定省道303线、省道204线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5米范围为公路建筑控制区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省道303线、省道204线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占(利)用公路涉路施工的,应当向林芝公路分局扎木机械化养护队(地址:林芝市波密县扎木镇扎木路7号;联系方式:0894—5424685)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办理公路路政许可手续。

特此公告。

                             波密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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