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

2020-03-03 00:16:14 来源:波密县政府新闻网_林芝市 作者:波密县网信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录

第一部分波密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波密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

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国土资源局

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波密县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波密县国土资源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波密县国土资源局协助波密县人民政府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

自治区、市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波密县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

2、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规划、测绘工作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编制全县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参与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审核。

3、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监督检查土地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统筹协调国土整治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4、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上报自治区、市和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5、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6、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全县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7、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8、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定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依法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0、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按照权限开展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和合作;组织和实施本县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1、负责波密县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工作;制定本县不动产登记制度和等级流程;负责开展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和政策咨询;研究制定波密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和技术措施;协助波密县不动产登记局调处不动产权纠纷;负责波密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和社会查询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平台管理、维护;负责波密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汇总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波密县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3个,包括:不动产登记中心、波密县执法大队、土地储备中心。

不动产登记中心处理波密县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负责波密县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工作;制定本县不动产登记制度和等级流程;负责开展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和政策咨询;研究制定波密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和技术措施;协助波密县不动产登记局调处不动产权纠纷;负责波密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和社会查询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平台管理、维护;负责波密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汇总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波密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组织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国土资源“普法”工作;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三大法律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对县辖土地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等行为的检查;组织调查县违反国土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负责对县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报表的统计上报;指导各乡(镇)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的涉及业务工作的综合执法;承办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储备中心协助波密县国土资源局处理土地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

拟定土地储备规划、计划;根据储备计划,对应纳入储备库的土地,依法实施收购、收回;对入库土地及时组好前期开发;承办已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具体承办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等。

第二部分 波密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关于波密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波密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拨款收支预算303.3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3.3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1万元。

二、关于波密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波密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03.3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78.8万元,下降55.5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44.7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8.21万元,增长8.04%。其中:

1.行政运行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78.7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2.93万元,增长7.8%。

2.国土整治支出2018年预算数14.1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5万元,下降9.59%。

3.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2018年预算数为4.2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5.16万元,下降54.78%。

4.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  2018年预算数为47.6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7.64万元,增长138.2%。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8.0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01万元,增长33.34%,其中:

1.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2018年预算数为26.5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6.65万元,增长33.25%。

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2018年预算数为0.2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0.28万元。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018年预算数为0.2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0.27万元。

4.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2018年预算数为0.9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0.07万元,下降7%。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4.9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92万元,增长35.64%,其中:

1.公务员医疗补助   2018年预算数为4.3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4.31万元。

2.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2018年预算数为10.6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0.39万元,下降3.55%。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5.6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6.14万元,下降28.23%。其中:

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5.6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0.47万元,增长3.1%。

2.购房补贴 2018年无此项预算,2017年执行数为6.62万元。

三、关于波密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7.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6.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

四、关于波密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1.9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99万元,主要是县财政对2018年公务接待支出进行了统一调减。

五、关于波密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波密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预算的原则,波密县国土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总预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波密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03.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总计303.3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总计303.3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78万元,占总支出的80.7%。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2万元,占总支出的4.92%。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1万元,占总支出的9.23%。

4.住房保障支出15.61万元,占总支出的5.15%。

七、关于波密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波密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44.78万元,占总收入的80.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8.01万元,占总收入的9.23%。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4.92万元,占总收入的4.92%。

4.住房保障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61万元,占总收入的5.15%。

八、关于波密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44.78万元,占总收入的80.7%,其中基本支出178.74万元,项目支出66.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8.01万元,占总收入的9.23%,均为基本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4.92万元,占总收入的4.92%,均为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5.61万元,占总收入的5.15%,均为基本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7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65万元,增长3.24%。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波密县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为45万元,均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1日,波密县国土资源局共有车辆1辆,为业务用车。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未预算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编制。按照财政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准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财政。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国土资源局及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只用于保障国土资源局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指用于国土资源局及相关机构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国土局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职位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8年波密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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