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财政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0-03-03 00:16:28 来源:波密县政府新闻网_林芝市 作者:波密县网信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录

第一部分波密县财政局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波密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波密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财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财政局部门本级。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全县财政、相关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2、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县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和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财政票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我部门共有内设股室8个:办公室、预算股、综合股、行财股、农财股、企财股、经济建设股、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1个二级机构:波密县会计核算中心,预设二级机构:波密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第二部分 波密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财政局


第三部分 波密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077070.95元,支出合计3077070.95。

二、2017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波密县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077070.95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7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财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077070.95元,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1076.76元,占总支出的64%;商品和服务支出559189.29元,占总支出的1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6804.9元,占总支出的18%;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077070.95元,支出3077070.95合计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7070.9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财政事务2762442.95元,占总支出的90%;房保障支出314628元,占总支出的1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7070.9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17881.66元,占基本出的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09189.29元元,占基本支出的14%。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50000元占总支出5%主要包括  预算改革业务委托经费。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财政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3435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000元,占“三公”经费的73%;公务接待费9357元,占“三公”经费的27%,2017年全年公务接待12批次,接待95人次。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年底,波密县财政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车辆2辆。固定资产总额607.1万元,除车辆房屋外其他固定资产38.4万元。

八、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7年波密县财政局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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