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县委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0-03-03 00:16:30 来源:波密县政府新闻网_林芝市 作者:波密县网信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录

第一部分波密县县委办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波密县县委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波密县县委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波密县县委办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波密县委办公室管理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县委办公室、波密县委机要局(县密码管理局)和波密县档案局(馆)三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波密县委办公室是县委的综合办事机构,是连接领导和基层的桥梁。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方针、政策;负责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执行工作;

2.负责协调与县人大、政府办、政协办等部门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县委各种文电的收发、传阅、催办、查办工作;负责县委的文件的起草、打印、校对等工作;

4.起草县委重要文件、领导的重要讲话,负责县委刊物的编辑,资料管理工作;

5.收集、处理、传递重要信息,承担向市委和县委报送信息工作,为县委、乡(镇)党委提供信息服务;

6.督促检查对市委和县委重要文件、会议、指示、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办理县委领导的批示;办理县人大、政协转交的有关意见、建议和提案;

7.负责县党政机关的密码通信任务和县密码及设备的配备、管理,对县机要部门实行业务指导;

8.承办县委会议等会务工作,负责县委总值班工作,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向县领导和市委办汇报;协调县委各部门的工作,保证县委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9.负责管理保密工作,组织实施《保密法》等法规,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密工作,查处失泄密案件;

10.负责统一管理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负责管理党史、地方志资料征集、编研工作;

11.承办县委及领导交办和市委办公室委托的其他工作。

波密县委机要局(县密码管理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落实密码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业务部门工作部署,研究提出解决县密码工作重要问题的建议;

2.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规划,拟订县密码工作发展规划,制定相关制度;

3.对县党政系统密码管理部门实施业务指导;

4.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全面负责县密码的装备、使用和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查处县范围内的密码失泄密等违法违规行为;

5.根据全区密码通信工作和密码通信网络的规划、建设要求,全面负责全县密码通信工作和密码通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承担对中央、国家机关延伸到我县密码通信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

7.协助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全县密码干部选录工作;

8.承担全县密码干部管理相关事宜,组织对密码干部的相关教育、培训和考核;

9.承担县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承担县委办公室信息化服务保障工作;

11.承担全县党委系统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职责;

12.承担全县信息化密码保障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及县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密码管理职责;

13.承担面向社会密码管理职责;

14.承担密钥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电子政务认证体系建设和管理职责;

15.承担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波密县档案局(馆)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统筹规划全县档案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3.负责全县档案行政管理;

4.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乡镇的档案工作;

5.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6.承担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安全的责任;

7.接受、征集、整理和集中统一管理县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县级直属单位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有关全县历史发展的档案资料;

8.组织制定全县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

9.指导全县档案宣传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10.负责全县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

11.指导全县档案科研工作,研究并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12.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13.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14.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15.负责全县档案资料目录系统以及馆藏档案资料的信息检索系统工作;

16.负责利用档案资源开展社会教育服务,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

17.负责全县档案数字化与信息化建设;

18.建立、维护全县档案资料信息网络;

19.负责全县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0.组织开展县内外档案学术交流;

21.承办有关档案与档案工作的涉外事务;

2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职数

波密县委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6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波密县委机要局(县密码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波密县档案局(馆)核定事业编制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第二部分

波密县县委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县委办.XLS

第三部分

波密县县委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县委办2017年度收入合计4429093.15元,支出合计4429093.15元。

二、2017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波密县县委办2017年度收入合计4429093.15

5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7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县委办2017年度支出合计4429093.15元,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89373.81元,占总支出的82.6%;商品和服务支出1199663.84元,占总支出的0.9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6155.5元,占总支出的16.42%;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县委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429093.15元,支出合计4429093.15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县委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9093.1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039244.15元,占总支出的91.9%;住房保障支出389849元,占总支出的8.1%。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服务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县委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服务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23801.6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225079.31元,占基本支出的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98722.34元,占基本支出的16%。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服务“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县委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

16628.94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628.94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0元,占“三公”经费的0%,2017年全年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年底,波密县县委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总额271.1万元,除车辆房屋外其他固定资产50.8万元。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7年波密县县委办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收入,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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