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卫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0-03-03 00:16:30 来源:波密县政府新闻网_林芝市 作者:波密县网信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录

第一部分波密县卫生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波密县卫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波密县卫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波密县卫生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波密县卫生局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编制波密县中、长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

(二)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卫生行业管理,调控卫生资源配置,并逐步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

(三)依法行政,实施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加强服务质量监控,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以及规范医疗广告等市场行为;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组织建设和业务管理;监督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监督放射、学校卫生和消毒工作;审批卫生行政许可;负责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卫生监督执法职责授权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科,县卫生局对其执法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协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研究制定卫生事业补助办法;定期组织发布医疗机构服务数量、质量、价格、费用信息和公共卫生监督结果,营造和规范医疗服务领域有序、平等竞争环境。

(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对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疾病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六)研究制定全县妇幼卫生工作规划,依法管理和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制定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辖区卫生服务工作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贯彻以农牧区为重点的方针,研究制定全县农牧区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巩固和发展农牧区医疗、预防、保健三级网络,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具有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功能的农牧区卫生服务体系;负责新型农牧区医疗管理制度工作,巩固发展新型农牧区医疗管理制度。

(九)研究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人才整体性资源开发;制定卫生人才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卫生援藏技术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卫生科技进步。

(十)研究编制全县藏医药发展规划;加强藏医机构建设和对全县藏医药医疗、科研机构的医、教、研业务进行管理;加强藏医药资源的研究与开发利用。

(十一)组织开展全县重大社会活动的医疗保障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护工作;对重大疫情和各种灾害事故实施紧急医疗救护。

(十二)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方针和政策,拟定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农村改水改厕。

(十三)负责全县防治艾滋病工作的管理、协调、督导、指导,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制定全县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抓好全县卫生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

(十五)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新型农牧区医疗管理制度办公室、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管理波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七)负责拟订职业病防治规划,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负责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评价工作,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

(十八)负责对下属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

(十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波密县卫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卫生局.XLS

第三部分波密县卫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卫生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078208.15元,支出合计3078208.15元。

二、2017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波密县卫生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078208.15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7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卫生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078208.15元,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9990.08元,占总支出的58%;商品和服务支出234667.07元,占总支出的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3551元,占总支出的34%。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卫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078208.15元,支出合计3078208.15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卫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8208.1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11067.15元,占总支出的91%;住房保障支出267141元,占总支出的9%。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卫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4708.1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00041.08元,占总支出的9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4667.07元,占总支出的10%。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卫生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41028.8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999.87元,占“三公”经费的61%;公务接待费16,029元,占“三公”经费的39%,2017年全年公务接待17批次,接待167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波密县卫生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34667.07元,比上年增加48136.42元,增长26%。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年底,波密县卫生局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固定资产总额71万元,除车辆房屋外其他固定资产17万元。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7年波密县卫生局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用于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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