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0-03-03 00:16:31 来源:波密县政府新闻网_林芝市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第一部分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并配合做好全县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任务;根据《医疗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

(2)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预防保健工作.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并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工作.

(3)负责配合做好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教学和培训工作;做好全县干部群众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做好医院医疗安全、护理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饮食卫生等工作;做好群众的健康体检任务;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的诊治工作;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指导乡镇卫生机构开展卫生服务工作。

(4)承担全县人民日常医疗诊疗救护工作;协同疾病预防、保健部门完成全县人民预防保健等相关工作;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并配合做好全县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任务;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并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工作。

(5)负责配合做好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教学和培训工作;做好全县范围内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隔离消毒,防止传染病流行,切实做好全县计划免疫工作;定期为全县群众进行健康体检,并建居民健康体检档案;做好征兵、学生、僧尼等健康体检工作,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的诊治及宣传工作;做好全县乡村医生的教学、培训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林芝市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一等综合医院和新型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也是全县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本单位机构数为1个;编制人员数为55人;年末实有人数49人。

2、医院内设有3个病区,7个临床学科(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五官科、传染科、急诊科);6个医技科室(放射科、检验科、功能科、药剂科、病理科、胃镜室);8个职能科(院办、党办、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药械科、信息科、院感科)。拥有AccessCT机、麻醉机、DR500毫安数字化X光机、彩色多普乐彩超机、心电图机、脑电图机、电子胃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和血气分析仪等设备。

第二部分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XLS

第三部分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医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20117962.81元,支出合计20117962.81元。

二、2017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医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20117962.81元,其中:事业收入:10195520.62元,财政拨款9922442.19元。

三、2017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医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20117962.81元,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83955.63元,占总支出的52%;商品和服务支出4975002.76元,占总支出的2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4294.52元,占总支出的6%;其他资本性支出3454709.9元,占总支出的17%。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医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922442.19元,支出合计9922442.19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22442.1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5868552.39元,占总支出59%,商品和服务性支出122716元、占总支出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31173.8元,占总支出9%,其他资本性支出3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波密县人民医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22442.1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799726.19元,占总支出的9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2716元,占总支出的2%。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所发生的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非财政安排,是从单位事业收入里安排。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医院固定资产总值2468.96万元,占总资产的41.06%。其中房屋价值1291.60万元;公务用车有5辆,价值134.49万元;其中,日常公务用车辆2辆,平时用于日常急救用车3辆;其他固定资产价值为1042.87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7年波密县卫生服务中心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医疗卫生与疾患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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