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身份证正反面(如下图) 3.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表,须原就读学校盖章(如下图,高一新生须备注中考成绩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其他事宜 (一)学生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证件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如发现虚假、错误信息或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二)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明确“3年来,参加过我区普通高考的考生,经各地(市)招生办审核属实的可以报考”。因此,参加过我区普通高考的往届生,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向市招生办申请报名参加我区高考,不再纳入我市此次普通高中报名招生对象范围。 (三)本公告中的正常学籍是指“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正常电子学籍,即初中应届毕业生电子学籍应为 “2020年毕业(结业)” 状态;普通高中在读学生电子学籍应为“在校”状态。 (四)后续招录工作将另行通知,我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招录工作,公布录取结果,敬请各位学生家长监督指导,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咨询电话 林芝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0894-5822804 林芝市第一中学 0894-5824845 林芝市第二高级中学 0894-5833039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