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0月8日起,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上午9∶30上班,13∶00下班;下午15∶30上班,18∶00下班),中、区直各单位参照执行。请各部门根据作息时间做好相应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