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市朗县历史沿革

2019-12-20 23:41:50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朗,藏语意为“显现”。

  朗县在解放前为朗宗、古如朗杰宗、加查宗和金东溪的领地。

  1959年民主改革后,并三宗一溪建工朗县,由山南地区管辖。

  1959年设古如朗杰区,仲达乡,金东区,拉多区,孜隆乡,洞嘎区。

  1982年林芝地区成立,朗县被划归林芝地区管辖。县府驻登木乡朗村。 

  2015年3月,撤销林芝地区,设立地级林芝市,朗县属林芝市管辖。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