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县扶贫办(农发办)2017年度部门概况及“三公”经费说明

2020-03-03 00:04:54 来源:米林县政府新闻网_林芝市_西藏 作者:米林县网信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录

第一部分米林县扶贫办(农发办)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米林县扶贫办(农发办)2017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米林县扶贫办(农发办)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扶贫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米林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扶贫办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西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林芝市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的发展思路及政策法规建议;承担编制全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责任,协调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的衔接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2.承担与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以工代赈、信贷资金、国内外援助等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3.牵头组织开展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筛选、评估、审核和申报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承担米林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统计汇总、效益评价、动态监测和信息工作等责任。

4.协调中直、区直和县直机关开展定点扶贫工作。

5.负责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宣传工作。

6.负责米林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培训工作。

7.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米林县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扶贫办机关内设机构0个。

第二部分米林县扶贫办(农发办)2017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1万元(无车辆购置费)、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预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68人次。2016年“三公经费”执行数为1.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