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县法院2017年度部门概况及“三公”经费说明

2020-03-03 00:04:54 来源:米林县政府新闻网_林芝市_西藏 作者:米林县网信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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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米林县法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米林县法院2017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米林县法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法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丹娘人民法庭、卧龙镇人民法庭和派镇人民法庭等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职责为:负责机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会务、文电、档案、保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院机关重要文稿、讲话、报告、信息等文字资料的起草与印发工作;负责党组会议、院务会议、院长办公会议、专题会、审判委员会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会务及会议记录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负责院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等工作;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监督检查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纪律的情况,调查处理法院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负责各级党委批转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协助做好本院干警的培训、法官等级评定、司法警察警衔评定及后续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奖励、表彰事项的推荐工作。

2、司法警察装备管理科职责为:负责管理武器、车辆、服装等专项物资;负责本院及下属基层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监督诉讼费用收交、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后勤供应保障工作;负责本院的援藏事项及相关工作;负责法院专网和局域网建设,提高法院信息化办公水平;对法院的局域网WEB服务器进行维护,确保局域网正常运行;对本院的安监系统、音视频采集及播放系统、证据交换系统、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及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负责法院各种会议、活动的拍照、录像、录音工作,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负责法院审判法庭、会议室各类音响器材的保管和维护工作;为法院现代化办公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严格对外委托工作程序和制度规范;负责司法技术辅助工作调研及技术培训工作。

3、立案庭职责为:依法审查提起诉讼的民事、商事、刑事、行政及其他案件,受理或驳回当事人的起诉;负责诉前财产、证据保全工作,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负责司法救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的指导、协调和衔接工作;对本院各类案件进行流程管理;对基层派出法庭有关案件的立案和案件流程等工作进行指导;依法受理来信来访,当事人的申诉和深=申请再审以及涉诉信访案件;做好诉讼指导工作,为当事人依法、充分、有效行使诉讼权利提供服务;做好日常接待和信访接待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解答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服判、息诉工作。

4、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法庭)职责为:依法审判本辖区内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侵犯财产犯罪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妨害婚姻家庭犯罪案件、渎职犯罪案件;依法审理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及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依法审理辖区内的自诉刑事案件及刑事附代民事案件;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少年刑事一审案件,办理其他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事项;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有关抚养、监护等一审民事案件;依托审判、立足教育、积极挽救改造失足少年;延伸司法审判综合治理职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社区等普法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加强新形势下少年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总结新经验,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新举措,推动少年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5、民事审判第一庭职责为:依法审判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婚姻家庭案件、继承案件、房地产及其他不动产案件、损害赔偿案件、债务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人身权案件等民事纠纷案件及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和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

6、民事审判第二庭职责为:依法审判辖区内的一审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期货、融资租赁案件、商事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以及指定管辖和发回重审的第一审商事案件。

7、行政审判庭职责为:依法审判辖区内或指定管辖的涉及土地、治安、工商、税务、卫生、文化、环保等一审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案件。依法审判辖区内涉及森林、水草、药材、珍贵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一审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

8、执行局工作职责为:负责执行本院作为第一审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及刑事判决书;负责协调其他法院委托执行的有关事项和相关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执行裁定书和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负责当事人记救助制度的落实。

9、审判监督庭职责为:依法审判本院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上级检察机关抗诉的各类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审判监督工作;负责本院审理案件的审查和质量评查工作。

10、司法警察大队职责为:负责司法警察警务、警卫工作;负责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做好审判执庭工作及有关事项;维护机关秩序和本院的安全保卫;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各派出法庭职责为:以基层人民法院的名义制作和发布判决。裁定。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审理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有条件的可以审理经济案件。

(二)部门机构设置

米林县人民法院机构设置分为内设机构和下设的派出人民法庭。其中: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监督庭。派出法庭3个:丹娘人民法庭、卧龙人民法庭、派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米林县法院2017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2.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29万元(无车辆购置费)、公务接待费5.2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预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接待124人次。2016年“三公经费”执行数为15.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9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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