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县财政局机关2017年度机关概况及“三公”经费说明

2020-03-03 00:04:55 来源:米林县政府新闻网_林芝市_西藏 作者:米林县网信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录

第一部分米林县财政局机关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米林县财政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米林县财政局机关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米林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为米林县财政局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财政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发展形势,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发展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起草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承担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并指导全县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编制汇总县年度财政总预算并上报。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配合有关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债务的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结合县实际,拟定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规范管理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

(5)负责地方税的政策研究,会同县国税局提出地方税收工作的调整建议,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6)负责制定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结合县实际,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7)负责制定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指导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和县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和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相关工作。

(9)参与拟定社会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全县相关的财政社会保障预预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监管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业务工作。

(11)负责监督县和各乡镇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活动;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和指导县财务检查和有关专项检查。

2.国资委主要职能

(1)根据县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3)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职能

组织拟订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者县财政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负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及相关会计核算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及相关业务年终预算。

4.政府采购中心主要职能

宣传国家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制定全县政府采购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年度县级政府采购目录。根据县国民经济和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根据政府采购预算拟定采购计划,并依据相关规定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监督管理授权各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中采购活动和全县各级的政府采购工作;管理与监督全县政府采购资金;统计与管理全县政府采购信息;办理县各个单位的采购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机构4个,包括米林县财政局、米林县国资委、米林县会计核算中心、米林县采购中心。

第二部分

米林县财政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10.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49万元(无车辆购置费)、公务接待费2.5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保有量为1辆。预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61人次。2016年“三公经费”执行数为8.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3万元、公务接待费1.6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