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米林县里龙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米林县里龙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米林县里龙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里龙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党群办、政务办、综治办、乡纪委、财务室、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经发办、人大办。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围绕米林县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做人民满意的政府。 2、承担本乡农业经济、第三产业的发展、安全生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工作。 3、全面开展政府工作,搞好农村经济、带领群众致富。负责农业、农村能源等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做好农业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 4、做好武装、林业、水利、交通、教育、卫生、工信等工作。 5、做好政法、司法、安监、消防、工商等工作,维护全乡的安全与稳定。 6、做好政务、民宗、统战、民政、扶贫、住建、安居、发改、妇联、科技等为民办实事的工作。 7、做好旅游、环保、国土、商务、电力、气象等工作。 8、做好文件归档、新农牧、就业、全名参保等工作,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农村最低生活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农村医疗合作管理工作。 9、负责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实际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全面督查。 10、负责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组织群众文化活动。 (二)部门机构设置 里龙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如下: 1、党群办 2、政务办 3、综治办 4、乡纪委 5、财务室 6、农牧综合服务中心 7、经发办 8、人大办 第二部分米林县里龙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1.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3万元(无车辆购置费)、公务接待费5.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预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接待618人次。2016年“三公经费”执行数为30.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4万元、公务接待费5.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