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墨脱县食药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墨脱县食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墨脱县食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食药局构成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墨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一级决算单位,下设墨脱县食药稽查队为二级决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县食药监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国家法定标准,拟定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牵头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责任,组织开展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的资格初审工作;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广告监测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理工作。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食品药品舆论监测、分析、应对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 6、负责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及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区域性合作。 8、负责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规划,指导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督责任;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管理职责情况。 10、承担全县盐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盐业行政执法工作。 11、承担墨脱县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的责任。 12、承办墨脱县人民政府、墨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食药监局人员编制 墨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核定行领导职数为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三)食品药品稽查队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安全、化妆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查处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案件; 3、负责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行政执法; 4、负责受理有关食品药品案件的举报和投诉; 5、负责完成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 6、组织实施相关的监督抽检; 7、负责案件查处的移交与衔接工作,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8、承办墨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食品药品稽查队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墨脱县食药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食药局2017年度决算数据分析 一、2017年度食药局决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食药局2017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合计99.1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为99.16万元,无项目支出。(本部分数据源于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表格中分项合计与合计数存在尾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食药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2万元,占98.02%;住房保障支出1.96万元,占1.9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食药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6.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食药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0.0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决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