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第一督查组深入 康县开展境内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联合督查

2020-11-09 08:00:00 来源: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1月3日至5日,由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组成的省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联合督查组深入康县督查境内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进展情况。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刘劭、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鲵自然保护管理局及县境内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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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西汉水(犀牛江)康县太石段、燕子河白杨段、秧田河、梅园河、大鲵自然保护区、梅园国家级湿地公园保护地、饭店、水产品市场、渔具店、农家乐、渔庄等重点区,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的方式,对康县境内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督查组就下一步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工作进行了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禁捕工作作为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渔业执法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渔政执法力量和装备条件满足工作需求,确保长江禁捕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把长江禁捕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河长制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将督查与问效、问责贯穿禁捕工作全过程,明确职责、靠实任务,全面按期高质量完成禁捕工作任务。四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尽职尽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集中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禁捕制度的落实,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销售非法渔获物行为,维护长江水域生态平衡,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五是加大宣传、巡查、监管力度。着眼长江“十年禁渔”形势任务,夯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引导,着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禁渔、理解禁渔、支持禁渔的良好舆论氛围,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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