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当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对煤炭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各有关煤炭经营户: 按照两当县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交办纪要要求,根据《关于加强煤炭经营和质量管理的意见》、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陇政发[2017]68号)、《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国家标准(GB34169-2017)和《两当县散煤质量管控和布局规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县政府下拨专项经费,两当县质监局对全县辖区煤炭经销户经营的商品煤质量进行了抽检。现将检测结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这次被抽检煤炭经营企业14户14个批次商品煤,送法定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商品煤检验方法检验,发热量(Qnet,ar)、灰分(Ad)和硫分(St,d)等三项指标的平均检测结果分别为23.02MJ/kg、21.28%和0.74%。依据GB34169-2017标准判定均为合格。 附:两当县煤炭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两当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