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当县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通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促进司法公正,保证人民陪审员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结合我县人民陪审员现状,两当县司法局、两当县人民法院、两当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任一批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两当县司法局会同两当县人民法院、两当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名额不低于本辖区员额法官数的三倍。 二、选任条件 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任职期限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报名; 2、个人自荐报名; 3、原任人民陪审员任期未满届且愿意留任的,需填写《两当县选任人民陪审员报名推荐表》进行报名,纳入本次选任范围。 (二)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一寸同底2寸彩色正面照片3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 (3)学历证书原件(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 (4)《两当县选任人民陪审员报名推荐表》(QQ群255028818自行下载),一式3份。表格中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村委会)意见一栏须载明:报名人员的表现、有无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况以及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材料A4纸打印上报。 (四)报名地点 两当县司法局一楼(两当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报名人员要按照公告要求现场报名。 五、审核公示 (一)资格审查。两当县司法局、两当县人民法院、两当县公安局按照选任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集中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下一环节。 (二)组织考察。资格审查后,按照不低于选任总数120%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形式进行考察,并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提出拟任人选。 (三)社会公示。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名单将通过“两当司法”、“两当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 (四)选任公布。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两当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两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五)颁发证书。两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由两当县司法局、两当县人民法院颁发证书,并通过其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布。 (六)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经两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宣誓仪式由两当县司法局会同两当县人民法院组织。 本公告由两当县司法局、两当县人民法院、两当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县司法局 冯亚敏 13830935208 县法院 王 娜 18993948513
两当县司法局 两当县人民法院 两当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10日
(已公示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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