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的公告

2019-06-28 18:01:00 来源:两当县人民政府 作者:两当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e租宝”案已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并于日前发布公告开展全国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我县将于201972日至2019830日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现将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时间、核实登记流程、联系电话公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时间

  核实登记期限为201972日至201983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11 :00;下午2305 :00

  二、核实登记地点

  两当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地址:两当县显龙路公安局3楼经侦大队,咨询电话:0939-5915021

  三、核实登记对象

  核实对象包括在我县长住、暂住的所有受损集资参与人。

  四、核实登记流程

  核实登记流程包括接待等候、核实登记、信息确认签字、异议处理等环节。集资参与人应听从核实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流程参与核实登记。

  五、携带材料

  1.身份信息材料。集资参与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等材料进行身份信息核实。

  集资参与人本人不能参加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除提供上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等材料。

  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除第一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户口本或监护证明等能够证明双方法定代理身份关系材料的原件。

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权利人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权的公证文书(法院生效判决)或有继承权的身份关系证明等材料到集资参与人所属的现场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  

2.集资信息材料。集资参与人应持集资合同、银行交易明细或者收款收据等能证明充值、提现金额的材料办理核实登记手续。

3.收款信息材料。集资参与人应携带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并准备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网点名称等信息。

  六、注意事项

  1.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不核实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集资参与人尽量预约核实登记时间,核实点将优先为当日预约的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

3.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核实登记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4.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两当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9年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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