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人民政府公告

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和堤防安全,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滩涂、坡岸、堤防等)围垦种养,已围垦种养的请立即自行清除,否则,县河道主管机关将组织力量强制统一清除,并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

2020-02-17 08:00:00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永久烟田建设促进烟农增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

2020-01-20 08:00:00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汀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

2020-01-06 08:00:00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汀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

2020-01-06 08:00:00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汀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

2020-01-06 08:00:00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

2019-12-02 0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