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综〔2017〕22号)规定,现将长汀县石寨矿区建筑用砂岩矿(机制砂用)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承诺书和矿业权基准价计算表等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明确意见及相关理由,并附《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597-6820828 电子邮箱:13559992018@163.com 邮寄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7号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1、评估及计算结果公示表 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26日
附件1: 评估及计算结果公示表
附件2: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注:本意见表书面寄送有效。标记*的意见人信息未填写的,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