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9〕45号)文件精神,对于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在初步确认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将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内容、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为圆满完成省农业厅下达的建设任务,充分利用补助资金,部分原公示的建设单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任务指标,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进行替补调整。现原公示中长汀县众盛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土地原因无法建设,取消名额,长汀县绿森林家庭农场、福建民康经典食品有限公司等业主符合建设条件,进行替补调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10月29日-11月7日。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7-6831481(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长汀县2019年单体蔬菜冷藏保鲜库汇总表(原公示) 2、长汀县2019年单体蔬菜冷藏保鲜库汇总表(调整) 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