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暨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019-12-31 08:00:00 来源:长汀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做好非煤矿山汛期

安全生产暨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站,各非煤矿山企业:

汛期已至,降雨逐渐增多,易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露天矿山坍塌等事故。根据省、市关于防汛备汛的工作部署及长汀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汛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汀防指[2019]4号)要求,为防止发生因暴雨等恶劣天气引发的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部署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雨水对矿山的安全生产会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导致较大事故的发生。各乡(镇)安监站要高度重视,从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角度出发,进一步提高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及时部署落实,做好汛期非煤矿山事故防范工作。

二、各非煤矿山企业对防汛备汛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进行一次防汛备汛工作自查自纠,主要自查:是否制定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配备防汛应急物资、制定汛期安全工作计划;地采矿山排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并安排定期维护,采空区和防治水整治是否到位;露天矿山防洪排水构筑物是否存在淤堵不畅的现象,是否按照“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边坡是否定期检查、清理,边坡及排土场稳定性是否进行定期监测、治理。在自查自纠过程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三、开展一次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乡(镇)安监站要针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一次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特别加强地采矿山排水系统、可能引发泥石流和坍塌事故的露天矿山边坡及排土场等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四、建立防灾抗灾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防汛应急能力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做好汛期值班安排并与气象预警、水利防汛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汛情,根据大雨、暴雨影响情况,切实做好防洪水、防山体坍塌等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准备,进一步完善防汛预案,并组织预案演练,不断提高防汛备汛水平。

请各非煤矿山企业于315日前将汛期自查自纠情况上报至我局矿山股,联系电话:3268567

 

 

 

 

 

                            长汀县应急管理局

201935

 

 

 

 

 

 

 

 

 

 

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县委办、县府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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