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 新罗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新罗区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08-22 10:37:51 来源:新罗区人民政府 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区教育局、区属各公办幼儿园:

  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64号)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区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一)省级示范园全日制(半托),调整为550元/生.月;

  (二)市级示范园全日制(半托),调整为430元/生.月;

  (三)区级示范园全日制(半托),调整为380元/生.月;

  (四)小小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按上述同类别幼儿园收费标准上浮30%。

  (五)半日制、全日制及幼儿园类别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二、其他事项按《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三年。各区属公办幼儿园应做好收费报告和收费公示工作。《新罗区物价局 新罗区财政局 新罗区教育局关于调整新罗区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龙新价[2018]17号)同时废止。

  

 

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

  2020年8月12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