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关于李玉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7-01-07 15:05:00 来源:娄星区人民政府 作者: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娄星政人[201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娄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

  李玉良同志任市规划局娄星分局局长;

  曾东升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规划局娄星分局局长职务;

  李震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海同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娟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平亮同志任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刘志平同志任中国贸促会娄星区委员会主任;

  胡洪文同志任中国贸促会娄星区委员会副主任;

  谢望同志任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

  李卡源同志任区农村经营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付卫华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卫国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周红辉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陆军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新辉、黄灿、陈斌、向亚平同志任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副局长;

  胡心德同志任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总工程师;

  彭舒迪同志任区广播电视发展中心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书华、赵意志、陈美华、邹桥根、羊金平同志任区农业局副局长;

  王建兵同志任区农业局总农艺师;

  刘建光、肖建中、彭春根、肖锋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煤炭局)副局长;

  成永东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煤炭局)总工程师;

  周亮湘、姜林飞、谢超光、刘和平、成志中、喻洪波同志任区城乡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唐海松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商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张怡永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民爆物品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曾业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服务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万华庆同志任区民爆物品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迪仁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肖健忠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碧涛同志的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职务;

  免去蒋仁和同志的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职务;

  免去刘中良同志的区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谭新吾同志的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邹向韶同志的区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刘石同志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军国同志的区粮食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职务;

  免去彭俊同志的洪家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焕坤同志的区蔬菜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明婷同志的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何益华同志的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桂中同志的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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