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政人[201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娄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 李玉良同志任市规划局娄星分局局长; 曾东升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规划局娄星分局局长职务; 李震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海同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娟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平亮同志任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刘志平同志任中国贸促会娄星区委员会主任; 胡洪文同志任中国贸促会娄星区委员会副主任; 谢望同志任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 李卡源同志任区农村经营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付卫华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卫国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周红辉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陆军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新辉、黄灿、陈斌、向亚平同志任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副局长; 胡心德同志任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总工程师; 彭舒迪同志任区广播电视发展中心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书华、赵意志、陈美华、邹桥根、羊金平同志任区农业局副局长; 王建兵同志任区农业局总农艺师; 刘建光、肖建中、彭春根、肖锋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煤炭局)副局长; 成永东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煤炭局)总工程师; 周亮湘、姜林飞、谢超光、刘和平、成志中、喻洪波同志任区城乡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唐海松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商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张怡永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民爆物品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曾业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服务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万华庆同志任区民爆物品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迪仁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肖健忠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碧涛同志的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职务; 免去蒋仁和同志的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职务; 免去刘中良同志的区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谭新吾同志的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邹向韶同志的区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刘石同志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军国同志的区粮食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职务; 免去彭俊同志的洪家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焕坤同志的区蔬菜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明婷同志的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何益华同志的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桂中同志的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