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12-18来源: 县人社局 作者: 县人社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关于落实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湘人社发[2019]32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县财政部门复核通过,现将2018年度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基本情况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3日。
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738-6831153 0738-6833580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联系人:刘先生 公示期结束无疑议的予以核拨
双峰县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