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2017年上半年“天蓝水净地绿” 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情况通报

2017-08-03 08:00:00 来源:欢迎进入双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发布时间: 2017-08-03来源: 双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徐威宁

今年是实施“天蓝、水净、地绿”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二年,为更好地推进此项工作,现将我县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实施情况

(一)重点项目进度。县城配套管网建设:(1)完成了归朴街(富厚路至城中路)的污水管网铺设,城北排污干渠全线投入使用。(2)有恒桥至白玉街的河东排污干管正在积极施工中,其中新桥至万福桥的主管已基本接通,有恒桥至新桥预计年底完工;新桥至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干管已完成征地拆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即将开展招投标。(3)城北污水主干管经开区段已招标发包,目前已经完成了土地报批,并进行了杆线移除及部分污水管网施工。

(二)大气污染治理。

1、深化燃煤污染控制。县城主城区天然气管道铺设已达到80%以上的范围,下发了《双峰县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函[2017]60号)。双峰人民医院、双峰胖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2、加强了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的整治。县环保局、县商粮局多次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进行现场督查,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县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双环发[2017]6号)。全县53家加油站有44家正常营业,9家歇业。目前,已有18家加油站完成了油气回收改造,通过了验收并取得环保合格证明。

3、加强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成立了双峰县城区渣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双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开展建筑渣土综合整治的通告》(双政通〔2017〕9号),现已进入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

4、严格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下发了《双峰县农业局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知》(双农业法201754号文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从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高度,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提高了我县重点乡镇的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三塘铺、青树坪、梓门桥等乡镇已启动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三塘铺镇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完成场地清表、平整、施工用房、进厂道路、供电,并开展主体工程施工;梓门桥镇香铺坳污水处理站已完成了工程量的60%;青树坪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了规划设计及预算等工作,现厂区租用地、财政评审、招投标等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经开区工业废水处理站已完成初步的项目用地选址、规划方案审批、初步设计及地勘,现进入土地报批阶段。并完成了部分配套管网建设,预计下月初开展进场道路施工。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已完成5个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并配备了9台垃圾运输车。

(五)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县环保局组织实施了四安埠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沿途实地核查等前期工作,落实了部分整治经费;县水利局与县环保局联合制定了《双峰县主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断面设置方案》,从今年6月开始,对25处县级主要水功能区监测断面水质开展联合检测监测,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同时,印发了《双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正在拟定推行河长制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完成了县城四安埠河、燕霄水库两处省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编制,并顺利通过省级审查和县人民政府批复;配合完成了水利部长江委对我县15处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的现场核查核定工。

(六)重金属污染防治。

积极申报了《双峰县原梓门铅锌矿22万m3历史遗尾砂综合治理工程》等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完成了《双峰县原坳头山磺矿历史遗留污染综合治理一期示范工程》的建设内容,即将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加强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是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已于2017年4月投入运行,海螺水泥窑协同处理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量每天达到110-120吨;二是三塘铺、青树坪、甘棠等乡镇生活垃圾均送往海螺公司处置,目前已达到日处理生活垃圾160吨的规模,逐步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2、加强了全县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对我县医疗机构等危废产生单位加大了危废监管,并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严格审批危废转移手续,完善了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为。二是在医疗废水处理方面,全县设有病床的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共25家,除甘棠镇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站正在调试、妇幼保健院因场地限制和涉及搬迁问题等特殊情况无法建设以外,23家已建成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

(八)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结合我县实际,重新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目前正在按程序报批中。今年4、5月,县畜牧局组织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县畜牧局对禁养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对限养区、适养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开展了排查工作。

(九)生态环境保护。

今年,我县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方案和《2017年度联村建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办〔2017〕4号)等文件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全县共造林6850亩;新增城区绿地面积600余亩,栽植各种树苗251.8万株。其次是加强了重点水库和湿地生态保护。今年申报了《水府庙水库湖滨带整治工程》、《水府庙水库湿地恢复工程》及《杏子铺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等水环境保护项目。

二、工作成效

2017年上半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62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总有效天数的89.2%,优于我市78.3%的考核标准;街埠头国控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侧石桥等四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达标,达标率为100%;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为91.5%,再生水利用率为5%(污水处理厂生产及绿化用水),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县城建成区绿地率已达到32.45%,绿化覆盖率已达到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已达到7.23平米。

三、主要问题

(一)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现象依然严重。大部分在建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未按要求全封闭围挡作业,施工场地出入口没有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渣土车运输未采取密闭措施带泥上路,泥土掉落现象时有发生。施工场地及道路未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造成施工扬尘污染周边环境,这是导致我县空气指数PM2.5浓度超标的首要因素。

(二) 城区鞭炮禁燃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我县城区鞭炮禁燃禁放工作处于全市的后面,需迅速发力,后发赶超,为确保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 燃煤锅炉整治等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速。我县县城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需整改的燃煤锅炉仅15台,目前仅完成2台;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均不尽人意,离年底目标考核要求相距甚远。

(四)项目建设进度有待加强,施工进度比较滞后。梓门桥镇香铺坳村民集中区污水站及管道工程、梓门桥镇简易垃圾堆放场清理工程、三塘铺镇污水站及管道工程、双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站等工程进展缓慢,尤其是双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站工程,至今未实施厂区实质性施工,离2017年底验收考核仅有5个月。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尚未开工;新能源公交汽车建设项目、青树坪镇污水处理厂项目还处于前期准备工作阶段;城北污水主干管经开区段已暂停施工半年之久。

(五)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有待提升。如全县有25家医疗机构、800多个村卫生室,这些医疗废物处置及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需要大量经费,县直医疗机构如县人民医院每年所耗费用近200万元,每个中心医院也需近10万元的运行费用,建议财政予以纳入常规经费预算,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四、下阶段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有关乡镇、经济新区要主动作为,积极做好辖区内的有关工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依法依规使用上级资金的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拨付,推进项目建设如期完成。

(三)加大工作督查力度。以年度工作目标,对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定期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特别是对于省、市对县纳入绩效考核的重点环保项目建设,需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倒排工期,确保如期完工。

(四)严格兑现工作奖惩措施。将《“天蓝、水净、地绿”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及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及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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