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双峰县商务粮食局早中稻收购专项检查计划

2018-09-27 08:00:00 来源:欢迎进入双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发布时间: 2018-09-27来源: 双峰县商务粮食局 作者: 戴卫平

辖区内各粮食收、储、加工企业:

根据《2018年双峰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计划》(双商粮发〔2018〕27号)第4项:早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  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资格;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是否存在收购“转圈粮”;是否建立保存了经营台账;是否按照规定报送了收购、销售等统计报表;是否在收购场所张榜公布了收购价格、收购品种、质量标准;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是否配备必要的粮食仓储和检验设备,粮食库存、帐务是否相符,原粮库存质量、卫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粮食收购企业是否遵守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的落实情况。检查时间:毎年7月25日至9月30日,11月1日至笫二年的元月31日;检查范围:辖区內国有及民营粮食收购企业” 的年度检查计划和《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在粮食收购过程中深入开展“雁过拔毛”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及湖南省粮食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定于8月8日到9月20日在全县境内开展第一轮和第二轮粮食收购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分8月8日至8月20日和9月8日到9月20日两个时段,突发及举报案件及时查处,不受此时段限制。

二、检查人员 

局长曾涛为总指挥,分管监督检查领导杨长寿为组长,王农乐、谢焕大、戴卫平(副组长)、宋建喜、阳喜娥(执法大队4人)、邓庆华、贺娟为成员。

三、检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国有及民营粮食收购企业,具体名单附后(附件1)。

四、检查內容

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资格;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是否存在收购“转圈粮”;是否建立保存了经营台账;是否按照规定报送了收购、销售等统计报表;是否在收购场所张榜公布了收购价格、收购品种、质量标准;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是否配备必要的粮食仓储和检验设备,粮食库存、帐务是否相符,原粮库存质量、卫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执行原粮食品安全指标控制,实行“先检后收”。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粮食收购企业是否遵守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的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收购企业执行‘要敞开收购、随时收购,不准折腾农民;要公平定等、计量准确,不准克扣农民;要依质论价,不准坑害农民;要现金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的收购守则落实情况。

五、检查方法和后勤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深入收购现场开展工作,填写《2018年度早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底稿》(附件2),由局执法大队备齐行政执法相应文书资料。商粮局拿出相应资金、局办公室协调安排出行车辆作为后勤保障。

 

 

                                  双峰县商务粮食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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