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经开投特陶园食堂承包方案(第二次公示)

2019-11-27 00:00:00 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经济开发区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优化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种陶瓷产业园的投资环境,完善园区配套,保障园区企业职工就餐问题与园区运营规范有序,结合特陶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承包项目概况

  第一条  用餐人数:园区企业职工约500余人。

  第二条  食堂面积:食堂面积约700多平方。

  第三条  食堂地址:向红工业园特种陶瓷产业园1#栋一楼。

  第四条  食堂设备:除食堂打餐区玻璃和大厅就餐区空调系统由公司安装,其余食堂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承包方提供。

第二章  承包经营期限及方式

  第五条  承包期限: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第六条  承包方式:采用全托的承包方式。公司只提供场地,由承包方自行购置所有设备设施,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章  承包费用

  第七条  承包期限内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承包方与公司正式签订《食堂承包合同》之日起,年租金前三年10万元/年,三年后租金15万元/年,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承包方向公司一次性支付租金10万元,并交付押金5万元。

  第九条  各种规定缴交公司的费用,承包经营者应于次月五号前一次性交清,如逾期不交者,每逾期一日,须加收滞纳金0.5%。

第四章  承包经营要求

第十条  承包方的资质要求

  1、承包方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事餐饮行业或职工食堂承包工作经验,拥有2名以上厨师,拥有食堂工作人员5人以上。

  2、承包方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3、承包方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证、体检报告等资质文件复印件交公司备案。

  4、承包方要严格按照《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进行经营,并承诺按《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承包方经营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监督,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公司工作秩序的行为。承包方在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经就餐员工的问卷调查及公司会议的决定,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2、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公司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公司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员工身体健康,影响公司声誉,承包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公司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和租金。

  3、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承包方的员工,与公司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补偿,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必须严格履行承包合同要求,不得在中标后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

第十二条  其他

  1、承包期间承包者对经营场所的基础设备改动,门面及内部装修,需报公司审批后方能实施,经费由承包经营者自负。

  2、雇用人员的体检、办证及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征收的各种费用由承包者自负。

  3、雇用员工的社保由承包者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

  4、公司对承包商每年获得《优秀餐饮企业》、《优秀服务行业》等相关奖励,承包商可凭相关政策文件和奖牌复印件,公司予以每年不超过2000元奖励。如承包方被执法部门惩罚3次以上(含3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押金。

  5、承包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否则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承包者负责,并赔偿公司的一切损失。

  6、承包经营者必须遵守园区企业作息时间,原则上早餐6:30-8:30,中餐11:30—13:30,晚餐16:30—18:30。企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就餐时间时,企业应提前4小时向乙方提出,乙方要按要求安排就餐时间。如园区企业需增设夜宵,夜间营业时间不超过23时,中午14时以后,晚上23时以后营业场所应按时关闭,不得影响宿舍楼员工的休息。

  7、承包经营者必须在所投标经营场所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按甲方规定的加工、生产、销售的流程进行加工、生产和销售。

  8、承包者如合同期满后,不再继续续租除可移动设备外,在设备设施拆除时对房屋主体不造成破坏性的情况下,乙方可将设备设施带走,土建及固定水、电设施不得损坏和拆除。

  9、承包者如需延长承包期限,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承包经营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续期。

  10、在承包期前5年可享受物业费用全免的优惠政策。

  11、本方案系第二次公示。从公示之日起报名,至第二次公示后七日结束报名(即2019年11月29日截止)。

  新化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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