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残疾人可以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是具有本县户籍且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可以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19年度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二是具有本县户籍且持有一、二级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可以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9年度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项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哪些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1、既符合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2、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如何申请? 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民政所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乡镇(街道)初审公示后,提交县残联审核;县残联审核完毕后,由县民政局审定。 四、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1、《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2、残疾人身份证及户籍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4、残疾人本人“一卡通”存折复印件; 5、残疾人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一卡通存折的可由代领人领取,代领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卡通”存折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