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工委: 为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根据《霍邱县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从全县在职村干部中新纳入一批专职化管理村干部。现就做好人选推荐及纳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公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组织协调能力强、带富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带头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计算至2020年1月1日),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任村干部满3年以上。 4.所在村社会稳定,无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无非法**活动,无群众集体越级上访。 5.所在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不低于5万元),且高于所在乡镇平均水平。 6.所在村脱贫攻坚工作达到规定目标或按时出列。 (二)其他条件 1.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作为纳入对象的,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标准,村级工作目标综合考评处于本乡镇先进位次。 2.其他村干部作为纳入对象的,其本职工作连续三年以上位居乡镇前三分之一位次,或近三年内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 以上考核考评指标均以2019年度村级重点工作目标考评结果为准。 二、名额分配 今年拟纳入专职化管理村干部80名。推荐时每乡镇按照分配名额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经推荐、资格审查、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初步人选超过80人,将从各乡镇排序末位的推荐人选中,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从高到低进行差额。 三、人选推荐方法和步骤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村干部,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提交书面申请,党委(工委)进行资格审查。 (2)民主推荐。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召开由党政班子成员、驻村点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议,对通过初步审查的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3)集体研究。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根据民主推荐结果,按照分配的名额,召开党委(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推荐的初步人选,并排序。 (4)进行公示。公示初步人选5天以上,无异议的,写出推荐材料,填写《霍邱县专职化管理村干部初步人选推荐表》,上报县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推荐人选时,要根据分配的名额,认真对照规定的条件,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坚持标准,做到好中选优。推荐材料、《推荐表》各1份于2020年5月15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推荐的初步人选经资格审查、考察等取消资格的,不再递补。 附:1、《2020年专职化管理村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2、《霍邱县专职化管理村干部初步人选推荐表》 3、《霍邱县专职化管理村干部初步人选汇总表》
中共霍邱县委组织部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2020年专职化管理村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