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金安区“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的报告

2019-12-25 10:50:00 来源:金安区人民政府 作者:金安区民生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报送《2019年金安区“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的报告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安徽省“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78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19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年度项目任务情况

(一)目标任务。2019年我区“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任务中,具备条件贫困户16077户;开展自种自养贫困户数9200户;;累计建成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68处;特色种养业达标村68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4500户;特色种养业项目覆盖达75%。

(二)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截止11月底,我区全面完成“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任务,开展自种自养贫困户数9488户;实际培训特色种养业贫困户1.6万户;贫困村内累计建成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园区)68处;特色种养业达标村68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5984户;去重后我区实施特色种养业项目贫困户数12420户,占具备特色种养业扶贫条件16077户的77%,完成省今年下达75%的目标。

二、年度绩效评价自评情况

从投入、过程、产出、加分五个方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总分值105分,自评105分。

(一)投入(分值26分,自评26分)

1、项目投入(分值16分,自评16分)

(1)扶持精准性: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金安区“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奖补实施方案》(金政办〔2019〕21号),对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到主体就业以及参与扶贫带动的主体给予奖补,对边缘户参照贫困户标准给予扶持和指导,鼓励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和到主体就业实现增收,夯实“一自”的基础;激励主体以多种形式带动贫困户发展,扩大“四带”的扶贫效果。我区按照“有能力、有意愿、有生产要素”的要求对具备条件的1.6万户贫困户均因户施策扶持了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休闲农业等产业;2018年实施到村项目68个,实现贫困村全覆盖,今年实施到村项目83个,其中贫困村22个。自评得8分。

(2)项目科学性: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农业特色产业扶贫“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皖农科函〔2018〕1655号)要求,建立了《金安区农业特色产业扶贫“负面清单”》,今年贫困村和自种自养贫困户均未实施负面清单中的产业项目。自评得8分。

2、资金投入(分值10分,自评10分)

投入合理性:按照原省农委、省林业厅《关于实施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三大行动的意见》(皖农办〔2018〕133号)文件要求,我区2019年共投入资金4817.5万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4714.3万元(用于贫困户、到村产业项目)、区财政资金103.2万元(用于扶持边缘户、奖补带贫主体)。我区2018年、2019年均将带贫主体扶持和鼓励贫困户到农业主体就业纳入到产业奖补方案中,根据省厅“三大行动”部署,要求主体通过发展产业、吸纳就业等渠道带动贫困户发展,今年共奖补1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计11.75万元。到村项目也均符合三大行动意见要求。自评得10分。

(二)过程(分值24分,自评24分)

1、工作推进(分值16分,自评16分)

(1)推进及时性:我区所有实施的项目、拨付的资金、达标验收等工作均在区政府网站和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网及时进行政务公开(公示公告页面见纸质材料),区、镇、村三级进行公示公告。自评得8分。

(2)信息有效性:为做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中产业扶贫信息填报工作,我区在6月26日召开了全区扶贫专职信息员培训会,区农业农村局吴光亮对指标和报表录入进行详细解读,利用“金安区产业扶贫工作群”实时对各乡镇(街)进行指导纠误。自评得8分。

2、指导服务(分值8分,自评8分)

指导服务到位:我区脱贫攻坚指挥部下发了《关于明确金安区产业发展指导员名单的通知》、《关于成立特色种养业扶贫技术指导组的通知》等指导服务文件,产业发展指导员主要是乡镇联村干部、扶贫工作队以及村干部,技术指导组全部为农技人员和种养大户,全部都是扶贫一线人员。包括达标户在内的16052户贫困户接受了指导服务和特色种养业技术培训,7个产业扶贫专家组、73名产业指导员发挥了重要作用。自评得8分。

(三)产出(分值26分,自评26分)

1、园区带动(分值6分,自评6分)

园区建设完善:按照原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六农〔2018〕66号)要求,我区分别下达了《关于申报2019年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基地)工作的通知》(金农秘﹝2019﹞66号)、《关于开展贫困村主导产业和特色种养扶贫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金农明电〔2019〕31 号),对全区贫困村基地建设作了部署安排,全年共在68个贫困村建设了园区68处,全部符合省市要求,分红资金全部达到2万元以上。自评得6分。

2、主体带动(分值12分,自评12分)

(1)带动稳定性:我区在2018年即实现所有贫困村有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所有贫困村园区有经营主体运营。今年,我们在产业扶持上也要求了所有自主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必须有产主体带动。14个 “一村一品”专业村主要特色农产品均有稳定销路,全年没有出现主导产业产品滞销现象。自评得6分。

(2)利益联结机制:根据原省农委、省林业厅《关于实施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三大行动的意见》(皖农办〔2018〕133号)文件要求及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数据显示,我区共有848家经营主体(含大户)联结带动5984户贫困户,其中务工就业658户、入股分红2875户、订单收购2840户,我区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签订协议规范、要素齐全、执行到位。自评得6分。

3、自种自养(分值8分,自评8分)

到户项目实施:我区具备条件贫困户16077户,自种自养项目贫困户任务数9200户,实际发展特色产业的自种自养户有9488户,特色种养项目覆盖率达77%,完成下达任务户数。自评得8分。

(四)效果(分值24分,自评24分)

1、经济效益(分值14分,自评14分)

(1)贫困户增收:我区自种自养贫困户均为农业产业,全部产业达标或者收入达标,务工项目收入均在5000元以上,均有相关增收证明材料,达到三大行动意见的要求,自评得10分。

(2)村集体增收:今年我区基地(园区)任务数68个,实际建成68处,分红全部达2万元以上,68处基地(园区)都有相关分红或租金票据,达到三大行动意见中基地(园区)为贫困村集体经济今年带来租金和分红等收入达2万元的要求,自评得4分。

2、社会效益(分值10分,自评10分)

示范引领产业发展:今年按照程序要求,制定并下达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金农秘﹝2019﹞65号)、《关于做好2019年特色种养业村、“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金农秘﹝2019﹞67号)、等相关文件。认定68个贫困村农业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并保持达标水平以上标准,全部是农业产业,并与去年保持一致,产业稳步发展。认定“一村一品”专业村14个,且“一村一品”主导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0%,完成了“一村一品”年度目标任务,自评得10分。

(五)加分(分值5分,自评5分)

1、风险防控(分值3分,自评3分)

农业特色保险:2019年,我区积极探索农业扶贫产业政策性保险,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制定了《金安区“深贫保”产业保险试点实施办法》、《金安区稻虾综合种养特色保险实施方案》并具报告请示区政府。

2、到村项目投入力度(分值1.5分,自评1.5分)

2017年,区财政局出台《金安区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采取“X+1”方式扶持各乡镇到村项目(每个乡镇的贫困村加一个非贫困村),每个村投入60万元。2018年,区农业农村局出台《金安区农业产业扶贫发展引导资金实施方案》,每个贫困村投入5万元建设特色种养扶贫基地,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贫困户收入。2019年,区农业农村局出台了《2019年金安区到村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每个村投入20—50万元,壮大村特色产业、增加村集体收入和带动贫困户发展,其中贫困村22个。区委组织部牵头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历年对各贫困村投入均超过5万元。综上所述,68个贫困村到村项目投入全部超过60万元。

3、产业项目持续性(分值0.5分,自评0.5分)

我区一方面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扶贫带动,鼓励贫困户以自由要素入股主体实现二者合作发展,全区今年农业产业入股分红项目达400元以上的有2875个;另一方面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工作工作,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以土地等生产要素入股集体合作社实现增收。自评加0.5分。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