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坚持“四个原则”实行阳光招生

2019-08-30 08:23:27 来源:金寨先锋网—党建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全县基础教育健康稳定均衡发展,金寨县坚持“四个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切实保障广大儿童少年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坚持依法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的原则。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本着稳步完善的宗旨,规范招生秩序,强化过程管理,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须年满6周岁;学校在有学位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儿童入学年龄至当年12月31日之前。

  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继续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学校布局、规模、条件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合理确定各学校招生范围。按照就近免试原则,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

  坚持均衡发展原则。按省颁标准配置班额,严禁大班额;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为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制止初中大班额,继续实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统招指标8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政策。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设立咨询监督电话、网站公告、张贴招生通知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人数、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加强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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