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通知书
洛涧卫医销字〔2020〕第1号
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有色院卫生所:
你单位于2020年1月9日向我委提出注销医疗机构的申请,经审查有关材料后,现依法同意你单位注销在我机关登记信息,公章收回并销毁。
特此通知。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