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第一种形态” 提醒告诫防犯错

2018-01-08 00:00:00 来源: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政府 _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今天由我对你进行约谈,请你本着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客观面对、实事求是地回答有关问题!”这是涧西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孙怀远对某局“一把手”进行约谈的一个剪影。 今年以来,涧西区纪委通过谈话函询践行 “第一种形态”,面向全体党员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坚决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情面,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形成了抓早抓小的强大合力。

涧西区纪委将谈话提醒作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对党员干部多问多听多看,发现问题及时告诫,时刻示意教育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制定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和函询的实施办法》, 明确规定了 “五个必谈”和“五处必询”,即: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大纪律”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评议较差、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等五个方面的问题要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存在有反映问题笼统、年代久远、难以查证等五个方面的问题要进行函询。去年以来, 涧西区纪委下基层督查 40余次,做到事前不打招呼,及时指出问题,督促落实整改;与领导干部经常性、近距离地交心谈心,深入了解他们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及时指出他们存在不良行为,使他们不至于犯错,起到了常谈小事提醒告诫防大错的目的。

区纪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症下药防酿祸,通过微信四风举报平台、来电来信来访举报、网络舆情收集等方式及时收集被反映人信息,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约谈。同时,结合廉政风险点,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聚集等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除参与集体谈话外,还进行 个别面谈。通过廉政谈话,重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升纪律意识,为走好廉洁从政第一步打好 “预防针”。

去年以来,已实施谈话提醒58人次,函询12人, 119名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诫勉谈话 7人, 发放廉政提示函 77件。通过谈话函询,很多同志深刻认识到,谈的是小事,防的是大错,通过谈话提醒,自己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用心,把好门,管好人,做好事。

“谈话提醒只是手段,目的是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让被谈话者及时加固廉政风险墙,及时意识到自己存在的苗头性问题 ,及时纠正,不至于酿成大祸。 ”涧西区纪委副书记郭红晓表示。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