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措施
|
工作分类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限
|
备注
|
明责抓载体
|
部署明责
|
年初召开党委(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
4月10前
|
|
制度明责
|
1、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权力公开制度
|
4月中旬前
|
|
2、建立廉政预警和处置制度
|
|
“清单”明责
|
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和职责范围,理清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
4月9日前
|
|
“公示”明责
|
1、在单位网站上开设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栏
|
5月上旬前
|
|
2、将责任清单制成桌牌、版面在办公室、机关等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
|
督则抓落实
|
约谈督责
|
1、党委(党组)书记对本单位班子成员、二级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半年约谈一次,每年不少于2次。
|
全年
|
|
2、班子成员对本单位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季度约谈一次,每年约谈不少于4次;派驻纪检组组长对本单位班子成员半年约谈一次,每年不少于2次。
|
|
民主生活会督责
|
党委(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汇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党委(党组)书记要对每位班子成员“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点评。
|
半年底、年底
|
|
教育警示警责
|
党委(党组)书记每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4次,上廉政夜校每年不少于6次。
|
年底前
|
|
|
专题报告督责
|
派驻纪检组每半年向县纪委报告一次派驻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
半年底、年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