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常态化移交接收工作的通知

2020-12-29 08:00:00 来源:西工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西工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国有企业:

为做好我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常态化移交接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西工区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便文〔2020〕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常态化移交接收主体

1、常态化移交主体为经营状况正常的各级国有企业,破产企业不作为移交主体。已与我区签订移交协议并参加统一移交的企业,可直接纳入常态化移交范围;未与我区签订移交协议并参加统一移交的企业,应首先持企业性质声明(后附模板),经区国企改革办(区发改委)确认后,纳入常态化移交范围。纳入常态化移交的国有企业名单由区国企改革办不定期更新。

2、常态化接收主体按照《实施方案》执行,一是社区管理服务承接主体为有关街道社区;二是人事档案管理承接主体为西工区档案馆;三是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承接主体为区委组织部及各街道党工委。

二、常态化移交接收流程

常态化移交接收工作流程,原则上参照《实施方案》及移交流程执行。

1、人员移交流程。纳入移交范围的企业,在退休人员办理完退休手续后,整理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填写《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花名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两表一册”),并将“两表一册”交区人社局、区社保中心共同核对移交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后盖章确认、备案。之后企业组织退休人员到移交地街道和社区报到,将区人社局、区社保中心共同确认后的“两表一册”一并交街道和社区。街道和社区接收退休人员后,按照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要求,核实并完善人员信息,建立台账,制作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

2、档案移交流程。纳入移交范围的企业,在退休人员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将退休人员档案按要求装订成册并进行数字化处理,填写《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档案移交名册表》(以下简称《档案移交名册表》),之后企业派专人将密封好的档案和《档案移交名册表》送达区档案馆。区档案馆对企业移交的档案进行验收,核对无误后办理接收手续。

3、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纳入移交范围的企业,在退休党员办理完退休手续后,按照《实施方案》中要求准确填写《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移交管理花名册》及党员基本信息表,核实党员档案、党费交纳等情况,根据党内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规定,办理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办事处和企业应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常态化移交接收工作。未尽事宜,参照《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企业性质声明参考模板.pdf

附件2 纳入常态化移交范围企业名单(截止2020年12月31日).pdf


 

 

西工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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