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和活禽宰杀活动。
一、全县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二、全县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和单位,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使用活动,严禁活禽销售和市场内活禽宰杀活动。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和销售活禽及市场内活禽宰杀活动,可通过 12315 热线举报。 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花果山乡、上观乡、董王庄乡等要加强对山区地带的检查,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五、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和活禽的健康风险,自觉抵制野生动物交易和活禽交易行为。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宜阳县商务局 宜阳县林业局 2020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