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发包说明书及控制价等资料见比选公告附件
2、报名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提出的异议。
3、比选单位报名后,可以放弃本次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报名的比选单位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签订合同,发包人将报政府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如审减额超10%,施工单位应按雨政[2019]9号文《雨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雨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缴纳审计费(费率3%)及高估冒算违约金(费率10%)。本工程提交结算审计时,高估冒算违约金收取办法若有最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5、如审计结果高于合同价,按合同价支付;审计结果低于合同价按审计价支付。
6、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施工过程中任何工程变更或增加工程量,都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书面许可,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办签证。
7、中标单位请在比选结束后七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合同签订事宜,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8、建设单位不组织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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