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眉山华鑫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会计代理记账资格的批复

2019-12-06 08:00:00 来源:东坡区委区政府网 作者:东坡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同意眉山华鑫财税服务

有限公司申请会计代理记账资格的批复

眉山华鑫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我局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规定,对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眉山华鑫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会计代理记账资格

企业名称:眉山华鑫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人代表:徐鑫;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杨滟

专职从业人员:余蹇、张雯、王远勤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51140220190006

二、业务范围:根据委托人的委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办理会计核算、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等会计业务。

三、眉山华鑫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取得会计代理记账资格后,公司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规,依法执业,提供良好的服务,保证委托人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填报: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2.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表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