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市梅县区历史沿革

2019-11-14 19:49:40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新中国成立后,从考古工作者在水车、畲江、梅西、松口等22个乡镇先后发掘的数十处新石器遗址——“山岗遗址”表明,距今4000—5000年间,梅县区境内便有人类繁衍生息。

  春秋战国时期(前770年—前221年),梅县区地为南越地。

  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前214年),秦派兵攻取南越,统一岭南,置桂林、象、南海3郡。梅县区地属南海郡揭阳戍。

  秦末汉初,赵佗割据岭南,建南越国,梅地属南越国揭阳县地。

  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平南越,重建南海郡,梅县区属交州南海郡揭阳县地。

  三国时,为吴国广州南海郡所属。

  东晋咸和六年(331年),从南海郡划出部分地域增设东官郡,将揭阳县划分为海阳、潮阳、绥安(今漳浦)、海宁(今惠来)4县,梅县区属广州东官郡海阳县地。晋义熙九年(413年),分东官郡置义安郡,领海阳、潮阳、绥安、海宁、义招5县,梅县区地方仍属海阳县地。

  南齐(479年—502年)时,从海阳分出部分地方置程乡县,辖境包括今梅县区、蕉岭、平远全部及丰顺之一部分,隶属广州义安郡,是为梅县区建置之始。

  梁、陈时(502年—589年),程乡县先后隶属义安郡、东扬州(曾改名瀛州)、广州义安郡(注:《舆地纪胜》云:“齐立程乡县,属义安郡;梁属东扬州,又改属瀛州。陈废瀛州。隋平陈置潮州,而程乡以县属焉。”《方舆纪要》曰:“齐置程乡县,梁陈因之。”而《光绪嘉应州志·沿革》则称《隋书·地理志》云:“南齐所置程乡县,梁陈两代既废。”据查,《隋书》并无此记载)。

  隋朝开皇十年(590年),废义安郡,撤销程乡县。在义安郡廨置义安县,原程乡县境为其所辖。开皇十一年,置潮州,复立程乡县,隶属潮州。

  唐代,程乡县先后为江南道、福建经略史、岭南道领属的潮州或潮阳郡所辖。

  南汉刘晟乾和三年(即后晋开运二年,945年),于程乡置敬州,仅领程乡一县,州、县并置。此为潮梅分治之始。

  北宋开宝四年(971年),灭南汉。因敬州的“敬”犯宋太祖赵匡胤的祖父赵敬之讳,改敬州为梅州,仍领程乡一县,属广南路。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废梅州,程乡县隶属于潮州。宋元丰五年(1082年),复置梅州,领程乡县。宋宣和二年(1120年),梅州赐名义安郡,属广南东路。南宋绍兴六年(1136年),废梅州,程乡县隶属潮州。绍兴十四年,又复置梅州,仍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改州为路。梅州升为梅州路总管府,隶属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广东道宣慰使司。至元二十三年,复降为州,领程乡县。元贞元年(1295年),梅州隶属潮州路;延祐五年(1318年),改直隶广东道宣慰司。

  明洪武二年(1369年),废梅州,程乡县隶属潮州府。

  清康熙年间设惠潮道,程乡隶属广东省惠潮道潮州府。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三月,程乡升格为直隶嘉应州,领兴宁、长乐(今五华)、平远、镇平(今蕉岭)4县,加上嘉应本属(原程乡),称“嘉应五属”,直隶广东省。嘉庆十二年(1807年),升嘉应州为嘉应府,复设程乡县,程乡属嘉应府管辖。嘉庆十七年(1812年),撤销程乡县、嘉应府,复为嘉应州,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4县。宣统三年(1911年),嘉应复名梅州。

  民国建立后,废除州府制。民国元年(1912年),梅州改称梅县区,隶属广东省辖。民国三年(1914年),广东省设置潮循道,梅县区为潮循道所辖。民国九年(1920年),潮循道废,梅县区直属广东省辖。民国十四年(1925年)至民国二十五(1936年)年,先后隶属广东省东江行政区、东区绥靖区。民国十六年(1927年)5月13日至19日,梅县区建立过梅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东区绥靖公署撤销,梅县区属广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1949年4月至5月,属广东省第九行政督察区管辖。

  1949年5月17日,梅县区解放,仍称梅县区,隶属中共梅州地委领导。5月24日,成立梅县区人民民主政府(8月改为人民政府)。7月28日,潮梅人民行政委员会成立,梅县区为其辖县。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梅县区仍属潮梅行政区领导。

  1950年1月,成立广东省兴梅专员公署,梅县区隶属兴梅专区管辖。

  1952年11月,兴梅专区撤销,梅县区隶属粤东行政公署管辖。

  1956年1月,粤东行政区撤销,分设汕头、惠阳两专区,梅县区隶属汕头专区。

  1958年11月20日,中共广东省委发文,撤销蕉岭县建制,并入梅县区。12月,蕉岭县正式并入。

  1961年3月,蕉岭从梅县区分出。

  196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汕头专区划出原兴梅区管辖的兴梅7县,成立梅县区地区专员公署,梅县区隶属梅县区专区(1970年更名为梅县区地区)管辖。

  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原梅县区所辖的梅州镇从梅县区分出,设置县级的梅州市,1979年3月正式挂牌办公。梅县区和梅州市均隶属梅县区地区。

  1983年6月,梅县区与梅州市合并,定名梅州市。9月,改称梅县区市(国务院1983年12月22日批准),仍属梅县区地区管辖。

  1988年1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梅县区地区改设地级梅州市,梅县区市分为梅县区和梅江区,属于梅州市管辖。

  1999年9月28日,梅县区人民政府由江南正式搬迁至程江镇新县城办公。

  2012年9月,广东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梅县区西阳镇划归梅江区管辖。

  2013年10月,国务院同意批准梅州市梅县区撤县设区,成为梅州市辖区,与梅江区同属梅州市区并称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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