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市罗府通(2018)1号 为加强城市管理、推进法治城管建设,根据《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德阳市罗江区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通告如下: 一、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 (一)罗江城区 东至108国道,南至滨河路周家坝段,西至围城路、凤雏路,北至四川工业科技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经开区(城南园区)。 (二)实行城市化管理的乡镇(部分区域) 金山场镇北至金马路起点,西至刀石桥,东至东外街,南至高速路口加油站,经开区(金山园区) 白马关场镇北至王家大山,西至宝成铁路,南至罗江区林材精细化工厂,东至人民渠,白马关景区。 略坪场镇东至外环北路,西至农贸市场,北至外环北路,南至河黄路。 二、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调整的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需要新划入城市化区域或者原定城市化管理区域需要重新调整的,按法定程序适时向社会公布。 三、生效时间 本通告自2018年9月20日起正式生效。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