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文确定120个县(市、区)和8个市辖区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其中我区榜上有名。 本轮试点期限为2年,自2019年9月起至2021年底止。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要指导试点单位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修改完善试点方案,认真研究审核批复,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为完成好试点工作任务,我区明确了分步推进工作目标 https://mp.weixin.qq.com/s/ERG3gr35zvNDf94H0Pqrww (叶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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