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第20010号)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411号令)精神,现公告如下:
核准“什邡市环境卫生管理所”法定代表人由易庆变更为李学明,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510582G52737641J
什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