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什邡全市商业商贸企业的一封公开信

2020-01-26 00:00:00 来源:什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全市各商业商贸企业:

      时值新春佳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四川已于1月24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应急响应。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德阳、什邡市政府联防联控要求,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针对正处于春节销售旺季,人群容易聚集的全市各商业商贸企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场所管理

      (一)购买红外线测温器,由工作人员在门店各入口对来店消费者进行体温测试并观察是否有咳嗽等现象,大人、小孩均需佩戴口罩才能入场,如发现有异常,应及时劝离就医。

      (二)做好环境卫生消毒工作,并向消费者公示每日消毒情况;企业(单位)管理区域要设立专门的废弃口罩回收桶

      (三)定期做好场内消毒,每2小时对工器具设备消毒一次:包括购物车、筐,收银台、自助收银机,商品展销柜,刀具、砧板、架子等工器具,电子称、试吃台、就餐区桌椅、母婴室等。

      (四)做好禽类炸烤产品的中心温度管理,烹饪时注意烧熟煮透。

二、关于内部管理

      (一)各商业商贸企业需引起高度重视,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公司第一负责人任组长,做好信息有效沟通,制定统一的沟通渠道,及时通报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二)积极宣传和使用个人防护措施,包括戴口罩、勤洗手、消毒等现在广泛强调的方法。

      (三)加强员工管理,晨检必须责任到人逐一确认,出现发烧(腋下体温高于37.3度)、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就医。

      (四)员工在工作状态时,需正确佩戴口罩(如非一次性口罩,每隔2-4小时使用酒精擦拭消毒一次),非操作人员,可以戴普通人员的防护口罩,口罩2-4小时更换一次,更换后的口罩应丢弃在密闭的垃圾容器中;不符合国家健康规定的食品部门员工应按照要求临时调离岗位。

      (五)不得购入、加工、出售野生动物产品,做好源头控制工作,强化“索票索证”。

      (六)对于集体宿舍,也要加强管理和宣传,提供防护所需品。

三、关于信息上报

      (一)对与疫区有往来和密切接触人员,及时上报所属乡镇(街道)的社区和市商务经合局,加强自我防控意识,做好隔离防控。

      (二)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加强保障对接,组织好货源供应,储备充足。对出现商品脱销现象的,及时组织货源供应并上报市商务经合局,为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保障工作做积极贡献。

什邡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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