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乡居住小区(院落)实行封闭式 管理的通告

2020-02-10 00:00:00 来源:什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对城乡居住小区(院落)实行封闭式

管理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德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对城乡居住小区(院落)实行封闭式管理的通告(第5号)》要求,按照四川省、德阳、什邡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即日起对全市所有城镇小区、农村院落实施封闭式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市城乡居民应做好自身防护,要勤洗手、勤消毒少出门、不聚集,禁止2以上的家庭人员聚集聚餐,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必须戴口罩。

、全市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工地、居住小区(院落、楼宇)等业主一律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接受村(社区)疫情防控监督。

、镇(街道)、村(社区)负责落实辖区内封闭管理工作。有物业管理单位的,由物业管理单位具体实施;无物业管理单位的但有权属的原权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落实;其他的由属地村(社区)组织落实。农村要在每个村交通要道设立疫情防控检测点,建立镇(街道)守集镇、村管要道、组包院落的三级责任体系。

、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对全市城镇小区、农村院落实施分类管理。城镇小区人员进出实行门禁卡或出入证管理,农村院落严格卡点防守,非本小区(村)人员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进入小区(村)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人员必须及时报告村(社区),并按相关规定采取防控措施。抵达(返回)什邡市人员必须及时所在社区)报到配合社区)做好登记等相关工作。

禁止人员聚集,减少人员流动。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业主装饰装修、水电气管线改造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确需急修的应报村(社区同意后进行。红事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快递(邮件)、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

、落实出租房管理责任。企事业单位、出租房业主或者其他房屋出租人负防控主体责任,必须按要求立即报告疫情重点地区抵什人员情况。严禁将房屋新出租给疫情重点地区来什人员;已出租的,规劝其延期返回什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人员排查、隔离等监管责任。

、各类场所一旦发现确诊病例,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溯源排查,切断传播途径,及时采取局部或全部封闭等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所有单位个人必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什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挥部另行通告。

 

 

什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指挥部(市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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