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2018-08-01 08:00:00 来源:中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中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随着雨季来临,各类野生菌即将繁殖上市,为有效遏制、防范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现就食用野生菌发出预警公告:

一、野生菌食物中毒发病原因及症状

我县有大量野生菌生长,有些菌类可以食用,而有些菌类是有毒的。有毒野生茵之所以会引起中毒,是因为其中含有毒物质(毒素),如:破坏人体肝脏和肾脏的毒肽;引起贫血的溶血素;导致幻觉(如幻视、幻听、狂歌乱舞等)的生物碱;引起呼吸衰竭的红菇素等。由于误食有毒野生菌,这些毒素就会通过人体的消化系统进入血液系统,进而损害人体的肝脏、肾脏、心脏等器官。食用有毒野生菌后短时间内,会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懆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

二、社会餐饮、机关食堂及学校食堂注意事项

(一)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不随意采购、加工、销售不熟悉或难以识别以及过于幼小或老熟霉烂的野生菌,严禁销售、食用凉拌野生菌。

(二)严禁学校食堂、机关食堂、集体(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用餐单位食用野生菌,禁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避免发生因食用野生菌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家庭加工食用野生菌注意事项

不要采集或选购不认识的菌类,食用野生菌时不要多种混杂。对自己熟悉并确定为无毒菌的,也不要混杂加工食用,因为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杂炒煮可能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烹制加工时一定要烧热煮透;食用野生菌时尽量不要饮酒。

四、家庭食用野生菌中毒应采取的措施

(一)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二)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至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如来不及就医,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稀盐水,再用硬物刺激咽喉部进行催吐、洗胃处理(但禁用于已昏迷的患者,防止窒息),尽快排除体内未被吸收的残菌或缓解有毒物质的吸收,减轻中毒症状,同时尽快前往医疗机构救治。

(三)让中毒者饮用少量糖盐水补充体液,防止脱水导致休克。

(四)对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

(五)尽量保留中毒发生时食用的野生菌样品,使专业机构检测后供医疗人员救治参考。


 

中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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