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2019-03-26 08:00:00 来源:中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我县天然水域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中江县春季禁渔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中江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 

  2019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内容 

  (一)禁止在天然水域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 

  (二)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四、其他事项 

  (一)禁渔期间,各涉渔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禁渔期制度,共同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全县天然水域的巡查、水产品及渔具的销售监管。对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渔政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举报电话:0838-7252684。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中江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