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依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牡丹江市推动服务行业企业开复工的实施意见》(牡防指发﹝2020﹞33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序推进各类服务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通告如下: ...
为满足牡丹江市社区建设工作需要,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牡丹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牡办发[2018]29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2019年1月1日起,取得“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的个人,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和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定额1000元)、继续教育(每月定额400元/每年定额3600元)、住房贷款利息(每月定额1000元)或住房租金(每月定额800-1500元)、赡养老人(每月定额2000元)及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0000元)共计六项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