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公众朋友: 林口县应急管理局委托黑龙江绿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林口县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规定,林口县应急管理局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林口县煤炭矿区总体规划 规划组织单位:林口县应急管理局 规划概要:矿区总体规划范围由秋皮河矿区、新立矿区、青山矿区、麻山矿区组成。矿区划分为4个井田,建设总规模为1.20Mt/a。其中林口县宏鑫煤矿0.30 Mt/a,牡丹江市柳新煤0.30Mt/a,黑龙江省煤炭开发公司青山永兴煤矿0.30Mt/a,林口县建华煤矿0.30Mt/a。 二、规划环评组织协调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组织协调单位的名称:林口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王昌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黑龙江绿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OnKEB8OoGcc1eJxe1Hz3Q,提取码:8pdg,查阅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联系林口县应急管理局获取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规划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政府机关和其他组织均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次公示网站附件下载或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填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规划有意见、建议,可于公示期间填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规划环评组织协调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