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口县推动服务行业企业开复工的实施意见

2020-03-09 00:00:00 来源:中国林口-欢迎您 作者:管理员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镇、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的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根据市防指《关于牡丹江市推动服务行业企业开复工的实施意见》(牡防指发〔2020〕33号),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全县各类服务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业,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服务行业企业开复工分类目录
  (一)服务行业暂时不能复工清单目录。纳入暂不复工清单目录的服务行业企业主要是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及非生活必需的行业企业。具体包括:会展业(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演艺活动场所、棋牌室、游艺(电竞)厅、音乐厅、网吧、KTV歌厅、酒吧、美容美体、公共洗浴、足疗、公共游泳馆、保健按摩店、大型儿童游乐设施、线下培训机构、体育健身场(馆)、旅行社等.
  (二)服务行业可复工清单目录.纳入可复工清单目录的服务行业企业主要是保障市场供应和对满足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确有必要的服务行业,可以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开复工.具体包括:
  1.前期已复工的保供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大型超市及社区便利店、药品流通企业、加油站、汽车修配、农资农机、交通物流、金融保险、粮食收储、美发店(不包括美容美体)、打字复印图文社、洗车行、洗衣店、照相馆、鲜花店、副食、五金水暖店、工程监理、评估认证类企业、会计(审计、税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家政服务中心和房屋中介。
  2.此次可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场、住宿、电子商务、汽车销售(汽车销售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建材农机类专业市场、废品回收、房地产销售、电子(电器)、副食、糖酒(茶)、服装、鞋帽、饰品(眼镜)等门店卖场、燃气、中介服务、文体用品批零企业。
  对分类目录中的服务业企业,县防指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县疫情防控风险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餐饮企业可于3月11日起恢复经营,具体要求事先另行通告。
  二、明确可复工行业限制条件和复工程序
  (一)限制条件.
  1.酒店宾馆.宾馆住宿原则上一个房间安排住一人.暂停宾馆中娱乐、休闲、游泳、KTV、棋牌等服务项目.
  2.商场卖场.严控人员密度,顾客间隔1.5米以上,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
  3.电商企业.严禁人员线下培训、人员密集办公.
  4.汽车销售企业。严禁组织促销、拍卖会等人员密集活动.5.房地产销售企业。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发布会、答谢会、开盘仪式等群体集聚性活动。
  (二)复工程序。按照省市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简化复工流程,企业按照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规范)要求,达到复工标准后,采取“承诺即复工”的方式,将《复工承诺书》通过“网上办”“不见面”等多种方式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受理.
  三、压实开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
  开复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起防疫工作的职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复工企业须制定复产复工方案、防疫应急方案,备齐疫情防控物资,强化场所消毒和人员防控管理,建立上岗人员花名册,实施“两点一线”工作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组织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规范)开展疫情期间的经营活动,做好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保证经营活动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压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各镇对本地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加强开复工事中、事后行业监管,确保企业全面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做到“能复则复,应复尽复”.各级开复工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开复工企业的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在保证防控安全的基础上开展经营活动,对于复工有限制条件的行业企业要坚决执行限制事项,在开复工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防控标准(规范)操作,对复工后违反行业防疫指南承诺,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企业勒令停业。对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做好服务行业企业开复工情况总结分析
  服务行业作为第三产业,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广泛吸纳就业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开复工情况直接关系到抗击疫情工作大局,必须要对各类服务行业企业开复工情况做好总结,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依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服务行业企业开复工情况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安排专人做好各行业开复工情况的数据及情况总结分析,于每周一、周四统一汇总后按时报送.企业情况由县工信局安排专人报市商务局(联系人:王传一、郭蕴瑶,联系电话:13836372468、15804531133,电子邮箱:swjsgk2008N163.com);个体工商户情况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县市场监督局安排专人报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黄兴伟,联系电话:13946367160),同时报县防指备案。


    附件: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规范)目录
    林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9日


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规范)目录


  1.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购物中心及大型超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黑龙江省商务经济研究中心)
  3.零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暂行)〔中国商业联合会等单位〕
  4.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防控服务指南(暂行)〔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饭店协会等〕
  5.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期间餐饮商户食安防护行动指南(中国饭店协会等)
  6.中国酒店客房防疫自律公约实施指南(第一版)〔中国饭店协会等〕
  7.酒店建筑用于新冠肺炎临时隔离区的应急管理操作指南(中国饭店协会等)
  8.洗染行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暂行)〔中国商业联合会等〕
  9.洗染业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规范(黑龙江省洗染行业协会)
  10.新冠病毒流行期间仓储配送企业运营防控指南(暂行)〔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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